补拙野史
退役风波
1967年夏末秋初,工役制工程兵团在云南修筑国防公路的任务顺利完成。
按照云南省与河南、山东两省的协议,工役制工程兵团的战士完成筑路任务后退役。退役后可留在云南,也可以返回原籍。
可是,云南省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李成芳认为,工役制工人留在云南,一时难于安置,更主要的原因是,工役制部队的干部战士,出身好,根正苗红,听党的话,文革中属于保卫党委的所谓“保皇派”,天生与造反派对立,他们留下来会给云南文革带来麻烦。于是,云南省军管会致电国务院:“工役制工人留下问题很多,还是按合同规定,由哪里来回哪里去。”国务院批示同意。
省军管会的决定,不符合山东、河南劳动力富余而需要输出劳动力,云南劳动力缺乏而需要引进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强行更改了云南与河南、山东两省于1964年共同商定的“愿走者欢送,愿留者欢迎”的方针,将17000名精壮青年一律遣送回山东、河南。
云南省军管会背弃原订的云南分别与河南、山东两省协议,引起了愿意留在云南支援边疆建设的工人的强烈反对。山东、河南两省也处于文革动荡之中,不愿意接受工役制部队人员回到原籍。1967年8月29日,希望留在云南工作的工役制工人代表找到赵健民,质问他,为何不遵守原来协定?为什么云南省不按规定安排他们的工作。
赵健民认真听取工役制工人的意见后,认为工役制工人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而且云南缺乏训练有素的工人,他向云南省军管会副主任陈康讲述了工役制工人的情况,陈康明确表示同意“愿走者欢送,愿留者欢迎”的方针。
10月,赵健民到北京专门向交通部反映了工役制工人的情况。交通部确定派人前来昆明征求工人意见,然后再报国务院决定。同时,赵健民向国务院写了专题报告。
工役制工程制部队的5个团在云南等待国务院的处理决定,同时时作好了退役就业的准备。
工役制部队第八团(简称“工八团”)在昆明约有500人,住在昆明西山云南省委党校等待退役。在大理的下关市有600多人,分别住在下关苍山饭店和州委党校待命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