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缠足
中国妇女何时开始缠足,有不同说法,有始于隋代说,有始于五代说,有始于宋代说。现在大多数学者认为,宋代以前缠足未成风。缠足之风始于北宋初年,至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年)逐渐流行开来。
中国何时禁止缠足?
一般认为,晚晴已有不少有识之士倡导废除缠足流俗。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发布“缠足禁令”,才逐渐废除这陋习,五四运动后,新文化运动提倡妇女解放,主张天足,反对缠足。五四运动后,禁止缠足的呼声日语高涨,缠足陋习在中国大部分地区销声匿迹。
上世纪初八十年代,云南省电视台曾播放一部电视片,名为《高原上的小脚女人》,记录当时云南建水、通海、曲靖、昭通等地的年过半百的小脚女人的生活。
2000年云南大学首届影视人类学硕士研究生班的学员陈学礼与李建钦拍摄《不再缠足》,2010年,他们又拍摄了《故乡的小脚奶奶》,讲述小脚奶奶的故事,影片到欧洲放映,深受欢迎,获得赞赏。
最近,我们还会在大街上看到缠足的妇女。他们的年龄大多为六十岁左右。可见,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云南不少地方还保留缠足的陋习。
那么,云南缠足陋俗是何时禁绝呢?
今看到,1965年10月14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转发云南省妇联《关于婚姻和缠足问题向省委的报告》。《报告》说:“包办买卖婚姻在全省很多地方还普遍存在,边远地区尤为突出。早婚也很严重,不少地区还流行变相的买卖婚姻和落后的抢婚风俗。全省四十多个县的山区女孩子缠足的情况仍然严重。
《报告》建议各级党委把领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的问题列入议事日程,督促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将这项任务作为经常工作,并落实到本部门的基层组织中去,结合本部门的业务从各方面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由此可见,直到1965年底,云南三分之一以上的山区女孩还在缠足。情况还很严重。
省委办公厅专门下文,要求各有关部门把禁止缠足的工作落实下去。着重宣传教育,而不是强迫命令。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的风暴席卷全国。8月炮轰省委、火烧县市委的高潮一浪高过一浪。不久,各级党委瘫痪。广大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村,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所以,禁止缠足的工作是否有效进行,值得怀疑。
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1970年以后,云南缠足的陋习已不复存在。